解读《禁化武公约》和我国对有关化学品控制的规定(8)孙汝宏

     

十、“视察前情况介绍”的基本结构和应涵盖的内容 

根据《公约》,被视察厂区在正式接受国际核查之前应在3小时内利用地图、图示和其他文件向视察组介绍厂区的基本情况与相关生产活动,称为“视察前情况介绍”。可以认为,一个好的视察前情况介绍是现场核查活动的良好开始,决定着以后的现场核查是否顺畅。以厂区能否顺利通过国际核查的结果考虑,视察前情况介绍的重要性差不多可以占到成功的一半(其前提是被查的目标化学品生产得到良好的日常管理,而且其生产活动具有良好的记录和日常统计)。做好视察前情况介绍的前提是:必须了解视察组来我厂区的目的是什么?他们需要看到什么?我们必须提供什么?

根据《公约》的管控目标,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厂区进行现场核查的基本目的都是为了:(1)查清被视察厂区的主要生产活动,确认其工厂特征是否曾经为化学武器生产进行过活动,目前是否具有潜在的化武生产能力;(2)通过现场勘察确认该厂区宣布的生产活动,特别是附表化学品的生产活动与宣布是否一致;(3)假如是加工、消耗附表2化学品的厂区,其购买的附表2原料是否全部用于合法的生产活动,有无转移使用目的的情况。 

因此,在接受核查过程中厂区的介绍以及提供的各种资料也无非是向对方证明,我厂所宣布的资料是真实的,厂区生产完全出于和平目的,没有生产化学武器的可能性。

视察前情况介绍的准备应包括书面材料和演示材料(幻灯片或DV)两种。书面材料提供视察组进行现场核查参照,演示材料则是为了在3小时的“介绍”时间里让视察组直观了解厂区全貌以及被视察化学品的生产情况。资料准备应遵循简明扼要的原则,根据内容的关联及重要程度可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厂区总体情况及行政安排 

1、厂区生产活动概况 

1)厂区的地理环境及交通 

包括:厂区名称、地址;厂区在本省、市(县)的相对位置(须借助地图或规划图进行说明);与临近的铁路、公路、飞机场、车站、码头、桥梁之间的距离(便于视察组了解厂区交通状况);周边有无重要的地形、地貌特点(如山峰、河流、特殊永久建筑等——以便视察组确定厂区位置);工厂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

注意:“厂区”是指被视察化学品生产活动发生地,并非注册企业总部所在地。如果厂区所在位置即是企业注册地点,其名称应以向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的官方名称为准。在把“介绍”翻译成英文时,如有注册的英文名称则应使用官方注册的名称。

说明:这部分内容及提供的资料是为了使视察组对厂区位置、环境做基本了解,更是为协助视察组对厂区准确定位,以确认所视察的厂区与视察通知、视察授权书所指的目标一致。禁化武组织技秘处制定的宣布表格中有关于厂区确切地理经纬度的项目,但详读《公约》可确认,约束性条款中仅要求对化学武器储存设施进行经纬度定位,对其他设施则无强制要求。我国政府有关测绘规定的法律及文件对外国人在国内进行地理坐标定位有严格限制,若使用GPS(卫星全球定位系统)确认经纬度必须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因此我国一直未向禁化武组织提供厂区地理坐标,也不允许视察组使用GPS定位。这样,为满足视察组完成对厂区定位的任务,建议使用如下变通的方法:(a)使用标注厂区位置的当地地图;(b)厂区所在地街道应悬挂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路牌,厂区(建筑物)正门应悬挂门牌,其名称、号码应与宣布一致;(c)提供企业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申领的营业执照;(d)提供印有确切地址的企业宣传册、产品说明书、公用信封、公函纸甚至名片。

2)工厂简介(简史、厂区布局) 

内容包括:工厂的建厂时间,特别是被视察附表化学品车间或DOC/PSF车间的建成及投产时间;工厂的所有制、上级主管(上级企业或母公司)、公司(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借助管理结构图进行说明);厂区占地面积、雇员数量及人员知识结构;(借助厂区平面图或沙盘说明)工厂各行政单位及生产部门(车间)的布局,包括:公共设施(电厂、变电站、锅炉房、蒸汽、给水、冷冻、维修)、生产车间及辅助车间、仓库、罐区、行政区、医院(医务室)、实验室及质检部门、三废处理区的相对位置。

说明:很多企业目前都开设宣传网站,在介绍企业发展历史时应注意叙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应与企业的公开网站内容保持一致(以前曾看到一些企业在介绍时对所谓建厂时间在资料上使用上级政府部门批准时间,但网站等宣传媒介上使用破土动工时间,这样在自己说法上就出现矛盾),以避免受到不必要的盘问。视察组根据此段内容了解被视察厂区的主要生产活动及类型并对有关设施的相对位置及厂区布局进行确认,这些内容将体现在视察组的核查报告中。为便于核对,所提供厂区平面图上的车间、建筑物编号应与视察员将在现场见到的实际编号一致。

3)主要产品及原料 

应介绍厂区内所有主要产品及原料,产品、原料种类多的企业应开列清单进行说明。化学品清单中不包括实验室少量使用的试剂及不参与生产过程化学反应且涉及本企业技术机密的催化剂、助剂等。

说明:通过前面对厂区的全面介绍及主要产品及原料清单,可让视察组明了厂区的主要生产目的,判断厂区现有化学品是否构成生产附表1化学品的物质条件,因此可对厂区违反《公约》的风险进行正确评估。 

4)被视察化学品生产基本情况 

简要介绍视察组最关切的被视察化学品生产基本情况,如:附表2化学品:应介绍接受核查之前3年的原料消耗、附表2化学品生产、加工、消耗、销售及库存的准确数量,以及本年度直至接受核查时的原料消耗、附表2化学品生产、加工、消耗、销售及库存情况。 

附表3化学品和DOC/PSF化学品:应介绍接受核查前1年每一种化学品的生产量,以及当年至接受核查时的生产情况。 

说明:针对DOC/PSF化学品,如果厂区涉及生产车间多、生产化学品种类较多且生产链条复杂,应根据不同车间顺序、按化学品类别说明每种化学品生产产量及原料消耗。为使视察组对被视察化学品生产一目了然,此介绍可采用列表方式。

注意:如果是在3月底4月初以前接受核查,视察组有可能未拿到缔约国新的年度宣布资料,企业介绍提供的年产量应向前多追加1年。 

5)厂区拥有的危险品、有毒化学品及其物化性质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手册》(MSDS)开列清单介绍本厂拥有的有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及其物化性质;指明上述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区域位置及该区域的安全要求和防护措施、安全标识,以说明在现场核查过程中厂区的何种位置为高危区域,应特别注意安全防范。

说明:“介绍”包含上述内容是为公示现场核查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及保障措施,以便视察组确认核查期间人员自身的安全风险及应采取的安全保护。为使视察前介绍简洁、主题明晰,危险品及有毒化学品的物化性质、安全要求等内容可放入附件中,并说明不占用时间做口头介绍,请视察组成员自行阅读。

6)科研及开发、质量控制 

说明:对此项目的视察目的是了解厂区的实验室科研开发能力与本企业生产活动是否相符,有无开发研制剧毒化学品的条件及可能性。因此厂区对此项内容的介绍无须过分详细,更应实事求是避免夸大其词。针对涉及工艺技术诀窍、催化剂等商业机密的研发项目,企业可进行保密处理。

7)进出口与国际合作 

说明:此项内容仅针对厂区有无附表化学品的直接进口或出口。若无,可不予介绍。 

2、厂区行政安排及安全规则 

说明:此项内容是告知视察组厂区在核查期间可予提供的便利。包括: 

1)企业行政安排:工作时间、倒班情况、公休及节假日;

2)视察组在厂区的办公地点、可提供的办公条件、国际电话线路安排(视察组到达厂区后须向禁化武组织总部报告给视察组使用的电话号码,以便视察组随时与总部联系,接受指令)、最近的医院(名称、地址、距离、急救电话);

3)厂区与被视察车间的安全规则、包括发生事故时的紧急处置、撤离事故发生区的应急程序。关于安全规则的内容可列入附件中,在视察前情况介绍时不必口头介绍,请视察员自己阅读。

3、视察组在厂期间的注意事项及禁令 

视察人员“入厂须知”样例如下,可根据本企业情况另行提出要求,附于“视察前情况介绍”后。 

(一)进入生产区域需戴安全帽;禁止穿钉子底鞋进入厂区。 

(二)禁止在厂区内吸烟、动火。 

(三)在厂区内参观或视察时,需服从工厂人员指挥和指引,任何现场设施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四)不得擅自触动、操作厂区内的任何装置。 

(五)未经允许不得携带摄像、摄影器材进入厂区,特别是工作区;如有必要进行拍照时,需征得厂方人员同意,并由被视察方进行拍照。

(六)厂区内不得使用移动电话,进入生产区必须关闭移动电话。 

(七)厂区内不得使用无线通讯设备。如视察组认为必须使用此种通讯设备,则需向被视察方提出申请,征得无线电管理部门同意。

(八)发生突发事件时,请遵循厂方人员指挥、安全撤离现场。 

(九)视察期间厂方提供的任何资料,不得复制、不得随意带出厂外;凡视察组认为须带回禁化武组织的资料,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十)未经允许不得接见新闻媒介。 

第二部分:被视察设施生产活动 

被视察设施的生产活动是视察组最为关切的目标,涉及所谓“现场生产活动与宣布是否一致”,因此厂区设施代表应进行详尽介绍,程度的掌握应考虑被视察化学品在《公约》附表中的位置。愈是靠近附表1化学品、剧毒化学品位置,介绍内容应愈为详细。内容包括: 

一、被视察化学品生产活动发生的位置(生产车间、原料及产品的存储); 

二、介绍被视察化学品基本技术参数和物化性能,包括:商品名称、化学名称、英文名称、美国化学文摘社登记号、理化性质、产品技术指标等;

三、根据化学反应式以及工艺流程图介绍被视察化学品的生产工艺过程; 

四、根据车间设备平面布置图(以及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介绍车间主要反应设备在现场的相对位置,如果是附表2化学品应指明对产品进行取样分析时在生产装置中的取样点; 

五、介绍本企业各化学品的生产能力、产量、原料消耗、产品储存、不合格品的处置(可通过列表方式介绍);如果是附表化学品企业还应介绍产品是否销售还是自产自用、有无(直接)出口及在厂区自用时生产何种下游产品。

注意事项: 

(一)关于生产过程的介绍应特别注意说清楚反应过程是连续生产还是间歇生产,如果是间歇生产应特别说明反应过程的延续时间,对多步骤反应过程应介绍清楚每一反应步骤所须的时间及整个流程的完成时间,以便视察组估算该车间的生产能力。

(二)对于比较复杂的多步骤生产过程,应在生产工艺介绍中说清每一步骤的物流状况,特别是是否有中间产物的取出、储存和计量,对每一反应步骤物耗的控制和计量直至得到最终产品,最终产品的计量方式,其目的是向视察组说明如何得出产品收率及对收率计算的合理性。

(三)应说明生产车间是设计用于单一化学品生产还是可以在同一设备中进行不同化学品生产,以便视察组了解车间生产状况并对生产装置的灵活性进行评估。

根据不同化学品另做以下几点说明: 

1)厂区内消耗(加工、制造下游产品)附表2化学品的,应介绍消耗(加工或制造下游产品)工艺、能力、主要设备及布置、年消耗量、附表2化学品现场储存状况、不合格品的处置及对附表2化学品的回收; 

2)应特别介绍与附表化学品有关的三废处理(如果全厂三废处理与附表化学品车间无关,应进行特别说明);

3)对于副产附表2化学品、无商业用途并必须销毁的(如全氟异丁烯、硫二甘醇),需介绍销毁装置的销毁工艺、销毁能力、主要设备及布置、年销毁量及现场有无该化学品的储存;

4)对于某些特定的附表化学品(如光气),如生产发生不正常状况需在流程中对过剩产品(如光气)进行破坏以保证生产安全,应详细介绍该过程。

对于生产种类多、数量大的DOC/PSF厂区,此部分含较多的内容和图例,可单独装订,以便进行保密处置。

注意:在对厂区生产活动进行介绍时,应明确所提供的内容目的是让视察组了解与生产有关的化学品物流情况,明晰从投入原料到产出产品的整个流程中存在和产生了何种化学物质,是否可计量、是否进行计量、对现场生产操作如何进行记录的真实环节,以便视察组了解生产活动的数据来源,查阅生产记录及证实这些记录的可靠、可信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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