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日至4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OPCW)视察组对河北海森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河北海森化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规定的附表3化学品三乙醇胺生产设施进行了现场视察。本次视察是河北省接受的第13次,也是迄今为止我国接受的第362次、今年接受的第22次现场工业视察。
河北海森化工主要生产三乙醇胺、脂肪醇聚氧乙烯醚、聚羧酸减水剂。其中,三乙醇胺主要用于生产水泥助磨剂。
河北省禁化武办接到国家禁化武办特急通知即启动接待视察工作预案,7月28日省政府召开紧急部署协调会议,明确了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外办等有关部门和石家庄市政府的分工和责任,要求有关部门和被视察企业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密切配合,确保视察接待工作万无一失。市政府主管领导高度重视,主持召开了相关部门协调会,提出要求、做出部署,组成了视察接待组、安全保卫组、外事指导组、技术专家组,立即开展工作。河北海森化工亦立即启动接受视察工作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在技术专家指导下,对视察资料、生产记录、数据台账、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做了充分准备。
视察组对生产现场、分析化验室、污水处理设施、维修车间等进行了视察,仔细核对了企业基本信息、三乙醇胺生产数据。
经多方努力,河北海森化工顺利通过OPCW的现场视察。视察结论为:河北海森化工的有关活动与宣布信息一致,现场没有发现任何生产附表1化学品及未宣布的附表化学品。视察组长说:“中国政府在履行《公约》中是负责任的国家,措施很到位,地方政府也在履约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感谢地方政府所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