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5—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的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接受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现场视察并顺利通过。
视察结果表明企业提交的宣布信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致,企业没有从事任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的活动。这是我国民用工业2024年接受的第16、17次现场视察,自履约以来累计接受的第491、492次现场视察。
2024年8月25—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的利安隆(中卫)新材料有限公司和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五家渠市的新疆梅花氨基酸有限责任公司的第四类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接受了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现场视察并顺利通过。
视察结果表明企业提交的宣布信息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一致,企业没有从事任何《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禁止的活动。这是我国民用工业2024年接受的第16、17次现场视察,自履约以来累计接受的第491、492次现场视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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