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化武办发 【2018】 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禁化武办:
2018 年4月29 日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 21 周年纪念日、第 3 个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为广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丰硕成果,提高全社会对履约工作的认知度,国家禁化武办决定开展 2018 年禁化武履约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征集启事已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为保证征集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请做好征集活动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征集活动的组织宣传
各省(区、市)禁化武办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征集。及时通知辖区内各级履约主管部门和所有监控化学品企业,在本单位网站转载国家禁化武办征集启事,充分利用地方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进行推介,号召相关企业和社会公众积极参加征集活动。
二、加强对重点单位参加征集活动的指导
加强对监控化学品企业、行业协会、学校等重点单位参加征集活动的指导,发动广大履约工作人员,力争多出作品,多出精品,确保征集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三、以征集活动为契机加强履约宣传工作
履约宣传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把此次征集活动作为加强履约宣传的契机,以组织提交参选作品为抓手,结合本地实际,广泛宣传禁化武履约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履约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征集活动结束后,国家禁化武办将通报作品报送和选用情况,向组织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证书,并作为年终表扬履约先进的重要参考因素。
附件:2018 年禁化武履约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2018年4月29日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21 周年纪念日、第3个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为广泛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丰硕成果,提高全社会对履约工作的认知度,国家禁化武办决定开展2018年禁化武履约宣传作品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以纪念4月29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生效日、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为主题,宣传《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全面禁止化学武器、维护人类和平的宗旨和目标,重点突出“携手共创一个永无化学武器的世界”、“化学领域成就完全用于造福人类”的理念,以及国际履约取得的丰硕成果,宣传中国履约工作成就和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履约形象,展示履约战线,特别是一线人员不畏艰难、忘我奋斗的精神风貌,增强全社会对履约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二、征集作品
征集的宣传作品包括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和摄影作品。
宣传口号要求语句凝练,立意深远,不超过20个字。
公益短信要求文字朗朗上口,富有感染力,不超过70个字。
宣传画要求构思新颖、活泼生动,图片为主、文字为辅,具体创作形式不限。手绘作品应为原稿,电脑设计作品应为PSD格式,附创意说明。
摄影作品要求提供JPG格式,长边尺寸不低于2000像素,分辨率不低于300dpi,附图片说明。
三、截止日期
请于3月30日前,将参选作品报送至国家禁化武办,附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
四、版权说明
参选作品应为原创作品,无版权或著作权纠纷。国家禁化武办对参选作品具有展览、出版、宣传、修改等处置权,作者享有署名权。所有参选作品均不退还。
五、其他事项
国家禁化武办将集中公示选用的作品,供全国各级禁化武办在4月29日国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日宣传活动中统一使用,通过举办展览、网站展示、作品汇编、新闻宣传等形式向公众展示,适时在荷兰海牙禁止化学武器组织总部展览。国家禁化武办将向作者发放证书,并给予相应报酬。
联系人: 高茜 电话/传真:010-82032955 邮箱:gaoq@zjhx.org
朱清 电话:010-68205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