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9日是《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简称:《公约》)生效暨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简称:禁化武组织)成立二十四周年,同时也是正式设立“禁化武组织成立国际日”之后的第6个周年纪念日。《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完全禁止、彻底销毁一整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具有严格核查条款的国际军控条约。禁化武组织是依据《公约》而设立并肩负着执行《公约》核查机制的一个重要国际机构。
《公约》生效二十四年来,禁化武组织已从1997年成立之初的87个缔约国,发展到今天的193个缔约国,意味着98%的世界人口已在《公约》的保护之下。目前,世界上仅有4个国家(以色列、埃及、朝鲜和南苏丹)仍游离于公约组织之外。在短短的二十多年内,如此众多国家踊跃加入《公约》并成为禁化武组织缔约国,这是任何一个军控条约都无法媲美的。
化学裁军、不扩散/民用化工核查、援助与防护以及国际合作是支撑《公约》的四大支柱。二十四年来,《公约》普遍性的不断加强为国际社会的广泛遵约奠定了坚实基础,毫无疑问,禁化武组织在实现《公约》宗旨和目标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成就与辉煌
1. 化学裁军成绩斐然,化武销毁一步之遥
《公约》规定,化学武器拥有国应在规定时限内销毁所有化学武器。自《公约》生效以来,美国、俄罗斯、韩国、阿尔巴尼亚、印度、伊拉克、利比亚和叙利亚等8个国家共宣布72,304吨各类化学战剂,以及各类专门用于化学武器目的未装填的弹药和装置417,833枚/件。俄罗斯等7个化武拥有国已先后于2018年完成各自宣布的化学武器销毁任务,化武销毁成绩显赫。截至2021年2月28日,在实现了全部销毁各类未装填的化学弹药和装置基础上,化武拥有国所宣布的98.5%化学战剂(71,217吨)已在禁化武组织的监督核查下实现了销毁[i]。美国是唯一尚未完成化学武器销毁任务的国家,目前已销毁其宣布总量的95.93%[ii],并计划于2023 年完成全部销毁任务。
在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简称,日遗化武)方面,日本于2010年在南京正式启动日遗化武移动式销毁作业,随后,相继在武汉、石家庄、哈尔滨等地进行了相应的销毁作业。截至2021年2月28日,我国共向禁化武组织通报发现和回收日遗化武约83,650枚/件。吉林省敦化市哈尔巴岭地区是我国发现的日遗化武最大埋藏点,根据中日双方专家共同探测估算其埋藏日遗化武约33万枚/件。在中方的大力协助下,日方已销毁57,701枚/件[iii]日遗化武,并计划在2022年前完成现已发现和埋藏在哈尔巴岭尚待挖掘回收的日遗化武销毁。
2. 民用核查逐步强化,履约信心有效提升
为确保“双用途化学品”(指,既有合法民用化工用途又可能被用于化学武器目的的化学品)只用于公约不加禁止目的,《公约》针对“双用途化学品”的风险状况制定了相应的数据宣布与现场核查机制。至今,全球共有4,884个民用化工设施适用于《公约》核查机制,其中,附表1设施27个,附表2设施203个,附表3设施324个以及其它化学品生产设施(我国俗称“表4设施”)4,330个。截至2021年2月28日,禁化武组织已对上述各类民用化工设施进行了4,137次核查[iv]。二十四年来,禁化武组织对民用化工设施的现场视察频率已由《公约》生效之初的94次/年增至目前的241次/年,极大提升了缔约国对管控“双用途化学品”的信心。值得一提的是,《公约》为不扩散目的所设定的民用化工核查机制得到了全球化工行业的广泛理解与积极配合,迄今为止,这也是唯一能将履约与整个化工行业相结合的军控条约。
我国是《公约》原始缔约国,多年来一贯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并诚实履约。作为一个化工大国,我国宣布的各类工业设施数量约占所有缔约国宣布设施总数的26%;截至2020年1月底,累计接受禁化武组织各类视察594次,其中民用化学工业视察428次[v]。我国在履行《公约》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不仅实施了有效的国家履约措施,按时保质地向禁化武组织提交各类年度宣布,同时,还加强普法宣传,强化监管,严格实施监控化学品的建设、生产、使用、经营和进出口等全过程管控,极大提高了全社会履约意识。
3. 援助与防护措施多样,能力建设显著增强
在禁止发展与生产化学武器的同时,出于防备化学武器的目的,《公约》规定缔约国有权制定国家防护方案,包括研究、制定、生产、获取、转让或使用防护化学武器的方法。对于那些尚不具备化学武器防护能力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成为缔约国即意味着其自动获得被援助权,即,在紧急情况下(如:遭到化学武器袭击或威胁),缔约国将得到禁化武组织的有效援助。《公约》生效以来,禁化武组织采取多种措施面向所有缔约国加强防备化学武器的能力建设,一是,建立了 “援助与防护数据库”,为缔约国提供援助与防护的相关信息与资源;二是,组建了“化学武器受害者国际支援网络”并设立了相应信托基金,该信托基金已收到缔约国捐助资金共109,789 欧元;三是,设立了应对化学武器使用“自愿援助基金”,已有47个缔约国向该基金共捐款1,562,973.99欧元[vi]。
我国积极支持禁化武组织的援助与防护工作。《公约》生效伊始,我国即主动向禁化武组织承诺在必要时提供防护器材,并设立了专门的防护器材援助库。自2010年起,我国与禁化武组织多次合作在陆军防化学院共同举办各类防护与援助培训班。近年来,又不断拓宽与禁化武组织合作的范围,2017年和2019年又先后两次在第四军医大学举办防化医疗培训班。通过上述培训,我国已为缔约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培养了数百名化学武器应急防护与医疗急救人员,受到了禁化武组织和缔约国的广泛好评。
4. 国际合作构筑平台,化学品和平利用广泛交流
《公约》虽然不是一个经济合作条约,但在注重化学裁军的同时,也强调了缔约国在涉及化学品贸易和信息交流与合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缔约国在不违背《公约》相关规定前提下,有权开展研究、生产、获取、转让和使用化学品,包括有毒化学品;并有权参加为工业、农业、研究、医疗、药物和《公约》不加禁止的所有其他目的而进行的涉及化学品的信息、应用和设备的交流活动。此外,缔约国有义务促进化学品交流,避免采取有碍技术发展与和平利用化学品的贸易限制或管制措施。
为此,禁化武组织积极构建合作与交流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有效地促进缔约国化学品和平利用。主要包括,一是,通过加强缔约国的能力建设来推动化学品的和平利用,将化学品综合管理、“责任关怀”以及实验室化学品安全等纳入化学品安全与安保能力建设之中;二是,通过强化实验室能力建设,为发展中国家实验室培训分析人才以提高实验室的工作能力,或争取成为禁化武组织指定实验室;三是,通过加强科技合作,提升科学工作者对科学、安全、安保和可持续性发展等多方面的道德与责任意识;四是,通过不断发展和加强与化学工业界的合作伙伴关系以形成合力来推进国际合作。此外,禁化武组织通过借助“绿色与可持续的化学”倡议和组织“为外交官普及科学知识”等活动,加强科学家与其它科学工作者、政策制定者以及化工界代表等众多利益攸关方之间的对话与合作。
5. 辉煌成就铸造至高荣誉
2013年12月10日,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以表彰其在消除化学武器方面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诺贝尔委员会在向禁化武组织授奖时指出:“《公约》和禁化武组织的工作已清楚表明,依据国际法的规定应严禁使用化学武器。近年来在叙利亚发生的几起事件中,化学武器再度被投入使用,突显了加强销毁化学武器力度的必要性”,“通过授予禁化武组织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力图为消除化学武器做出贡献。” 诺贝尔和平奖是禁化武组织获得的最高荣誉,充分体现了国际社会对禁化武组织工作的高度认可。
为激励那些致力于实现“一个无化武世界”的人们铭记禁化武组织的荣誉和使命、不断前行、再创辉煌,2014年,禁化武组织利用诺贝尔奖所获得的奖金与荷兰海牙市政府共同设立了“禁化武组织-海牙奖”,该奖项每两年颁发一次,主要用于表彰和奖励在禁止化学武器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机构。
二、问题与矛盾
1. 叙利亚遵约问题纷争不止,公约组织政治分裂愈演愈烈
叙利亚化武问题由来已久。自2011年叙利亚内战爆发以来,叙境内指称使用化学武器的事件频频发生。为避免一触即发的战争,在俄罗斯的积极斡旋下,美国与俄罗斯达成了关于叙利亚“以化武换和平”的框架协议。2013年10月14日,叙利亚正式成为禁化武组织第190个缔约国。2016年1月,禁化武组织宣布叙利亚已全部销毁其宣布的化学武器。然而,由于叙境内发生指称使用化学武器事件依旧事发频频,禁化武组织于2014年成立了“事实调查团”(FFM)专注于调查叙利亚境内发生的指称使用化学武器的事件,并成立“宣布评估组”(DAT)重点对叙利亚提交的初始宣布情况进行研究与评估。针对叙境内发生的指称使用化学武器事件并根据禁化武组织“事实调查团”的报告,“禁化武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JIM)曾多次将使用化学武器的责任归咎于叙利亚政府,引发了俄罗斯的强烈不满。2017年11月,俄不惜动用安理会的否决权彻底中止了“禁化武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的任务授权。
2018年6月,美西方国家为继续推动国际社会采取行动对叙化武使用责任人绳之以法,提议召开了禁化武组织第4次特别缔约国大会并采用投票方式通过了颇具争议的“应对使用化学武器构成的威胁”决议,授权予禁化武组织判定叙利亚冲突中使用化学武器事件的肇事者。
2019年初,禁化武组织技秘处依据上述决议组建了叙利亚化武“调查与鉴别组”(IIT,简称,“调鉴组”)。2020年4月8日,“调鉴组”发布了首份调查报告并公布了发生在2017年3月24日、25日和30日叙利亚拉塔梅那三起化武袭击事件的调查结论:有合理理由相信,2017年发生在拉塔梅那的三起化武袭击事件的责任方均为叙利亚空军,同时推论,此类袭击唯有叙利亚武装部队最高层下达命令才能得以实施。
2020年7月,美西方等40个国家联名提交了关于“处理对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拥有并使用化学武器问题”的决定草案,强行要求禁化武组织第94次执理会表决通过。决议规定:①叙利亚应在决定通过后的90天内,向禁化武组织技秘处提交调查报告中涉及的与所用化武相关的所有设施情况;②宣布其仍拥有的全部化学武器,其中包括沙林、沙林前体以及并非打算用于“公约不加禁止目的”的氯气;③宣布其目前拥有的化武器生产设施和其它相关设施;同时,④解决在初始宣布中存在的所有未决问题。
2020年10月14日,禁化武组织总干事通报所有缔约国:叙利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执理会的相关决议。2021年3月,禁化武组织总干事在第96次执理会上进一步通报,根据“宣布评估组”的最新工作报告,叙利亚初始宣布所涉及的问题仍有19个尚未解决,从而,技秘处“尚不能认定叙利亚所提交的初始宣布的完整与准确”。
针对上述情形,美西方国家再次联合46个国家起草了一份关于“处理阿拉伯叙利亚共和国拥有并使用化学武器的问题”的决议草案,该决议要求缔约国大会根据《公约》规定做出决定,一是,暂停叙利亚作为禁化武组织缔约国的权利和特权(如取消其表决权、不得成为执理会成员以及不得有任何叙人员在禁化武组织机构任职等);二是,通过联合国“国际公正独立机制”(IIIM)对禁化武组织“调鉴组”确定的叙化武袭击肇事者进行刑事调查或诉讼并绳之以法。
由于受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禁化武组织第25届缔约国大会第二阶段会议已推迟至2021年4月20至22日在荷兰海牙举行。上述决议草案将是禁化武组织成立二十四年来首次在缔约国大会针对某一缔约国违约行为采取集体行动。届时,美西方国家势必与中俄等国再次产生交锋,从而迫使缔约国大会要求所有缔约国选边站队而进行历史性投票。
2. “诺维乔克”波澜再起,矛头聚焦俄罗斯
“诺维乔克”俄语是“新来者”的意思,被用来指前苏联上世纪70年代开始研发的一类毒性极高的神经性毒剂,又被人们称为第四代化学武器,而“诺维乔克”并未包含在1997年生效的《公约》附表化学品清单之中。2018年3月,英国索尔兹伯里小镇发生了震惊世界的俄英双面间谍斯克里帕尔父女“诺维乔克”中毒案。随后,6月份,又在距索尔伯兹里仅有11公里的埃姆斯伯里小镇发生了另一起“诺维乔克”中毒案并造成一人死亡。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随即指控中毒案系俄罗斯所为,而俄方则予以否认。禁化武组织应英国政府邀请派出援助调查小组对事件进行取证调查,经现场取样分析,证实两起事件所使用的有毒化学品均为纯度极高的神经性毒剂-“诺维乔克”。
索尔兹伯里事件引起了国际社会对“诺维乔克”毒剂游离于公约附表之外的极大关切。2018年10月,美国、加拿大和荷兰联合提出对《公约》附表1化学品进行技术修订以纳入“诺维乔克”类毒剂。俄罗斯则提出了另一修订案,在同意美加荷三国提案的同时,还建议将其它三类有毒化学品增加到附表1化学品清单中,但其中部份内容遭到了美加荷的反对。经过美俄等国多轮协商以及俄罗斯的最终妥协,2019年11月,禁化武组织第24届缔约国大会一并通过了美加荷提案和俄罗斯提案的修正案,正式将“诺维乔克”以及同样未被列入《公约》附表的“季铵盐类”(美国国防部专利表明该化学品可作为化学武器使用)有毒化学品纳入《公约》禁止范围,并于2020年6月正式生效。
无独有偶,就在《公约》附表首次实现了对“诺维乔克”毒剂进行增补之际,2020年8月20日,俄罗斯反对派领导人纳瓦尔尼乘飞机从西伯利亚返回莫斯科途中突感身体不适,飞机紧急降落后被送往当地医院紧急治疗。8月22日,纳瓦尔尼被送往德国夏洛特医院进行治疗。9月2日,德国总理默克尔表示经德军取样分析鉴定,纳瓦尔尼系“诺维乔克”类神经性化学毒剂中毒,随后,德国政府进一步表示,该结论得到了德国、法国和瑞典三国的共同证实。
2020年10月6日,禁化武组织公布了应德国政府请求而进行的援助调查样品的分析结论,确认禁化武组织指定实验室在纳瓦尔尼尿样和血样中发现了与“诺维乔克”有相似结构特征的有毒化学品。纳瓦尔尼在德国进行了5个月治疗之后于2021年1月17日重返俄罗斯。因其违反了2014年所判洗钱罪的缓刑条款,纳瓦尔尼降落后即遭到了俄罗斯联邦监狱管理局的拘留,随后被判刑两年零八个月。莫斯科法院这一判决引起了西方国家的极度不满,美国、欧盟和加拿大等国近日已分别对俄罗斯采取了制裁行动。
借此,美西方国家在禁化武组织内部也对俄罗斯实施了集体围攻,要求俄公布事实真相并宣布其秘密的“诺维乔克”计划。美国甚至认为“俄罗斯虽声称已经销毁了宣布的化学武器,但2018年的索尔兹伯里事件说明,俄罗斯显然未履行公约义务,它仍然保留着一个没有宣布的化学武器计划。”美方还表示,“2018年斯克里帕尔中毒案,现在又是纳瓦尔尼中毒案,俄罗斯反复使用‘诺维乔克’是对《公约》的公然违背。国际社会对俄罗斯的这种蔑视国际条约并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不能不闻不问。”
禁化武组织总干事在第25届缔约国大会第一阶段大会发言中也表示,“禁化武组织的分析结果证实了在纳瓦尔尼先生的血液中发现了一种属于诺维乔克族的有毒化学品”,同时指出,“根据《公约》,任何使用神经性毒剂对个人进行投毒均视为使用化学武器”。
美西方国家已经联合了58个国家发表联合声明[vii]集体谴责俄罗斯使用化学武器的行为,要求俄罗斯公布事实真相并严惩责任人,并要求缔约国大会持续关注这一事态的发展。美西方国家的真实意图是效仿对叙利亚的做法剑指俄罗斯,在禁化武组织执理会乃至缔约国大会通过决议指责俄罗斯违约并进一步剥夺俄罗斯作为缔约国的权益。[viii]因此,纳瓦尔尼与“诺维乔克”问题必将成为美西方国家对俄罗斯进行发难的重要工具。
3. “中枢神经系统作用剂”争议步入前台,“协商一致”不复存在
2021年3月11日,禁化武组织第96次执理会以28票赞成、3票反对和10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由美西方等33个国家联合提出的“关于为执法目的而以气溶胶方式使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化学品的理解”决议草案。
“中枢神经作用剂”是指旨在攻击中枢神经系统的有毒或具有潜在致死性的化学品,通常也被称为“失能剂”,包括:麻醉剂、镇静剂和镇痛剂等。“中枢神经作用剂”被用作国内执法最典型的案例就是2002年俄罗斯用于解救车臣人质所使用的“芬肽尼类”化合物,它是“中枢神经作用剂”的一种,属于阿片类的活性肽感官兴奋剂。
2014年,瑞士代表团就在第19次缔约国大会期间发布了一份文件曾形象地描述“控暴剂”和“中枢神经作用剂”的区别,即,“控暴剂使人失去知觉,而失能剂(中枢神经作用剂)则使人倒下”。鉴于“中枢神经作用剂”难以在完全安全的情况下采用雾化方式进行施放,同时考虑到其固有的安全风险和潜在的长期健康影响,“中枢神经作用剂”不应等同于“控暴剂”,须禁止将其用于执法目的。在多轮争论未果的情况下,2019年10月,美国联合32个国家提出了上述决议草案。
俄罗斯认为,该决议草案超出了《公约》范畴;草案也未能就“中枢神经作用剂”给出明确定义;而采用控暴剂进行国内执法属《公约》不加禁止目的,是缔约国内部事务。综上原因,俄罗斯建议执理会对决议草案进行进一步讨论,以明确其中所涉及的一系列定义与概念。2020年3月和2021年3月,俄罗斯先后两次提交了“对有关将中枢神经作用剂用于执法目的理解”[ix]和“关于禁止为执法目的而以气溶胶方式使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化学品的提案方面的问题和答案” [x]国家文件。
与此同时,2020年10月,中国、伊朗和叙利亚联合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拟议的题为‘关于为执法目的而以气溶胶方式使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化学品的理解’的决定草案的技术模糊性和法律不确定性”的工作文件,也建议执理会对决议草案中所涉及的有关技术和法律问题展开充分讨论。
针对俄、中等国的关切,美国于今年2月提交了一份题为“有关决定草案‘关于为执法目的而以气溶胶方式使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化学品的理解’的工作文件”(EC-96/WP.1)。美国坚持认为,“以气溶胶方式使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化学品这种做法与作为‘不加禁止的目的’的执法目的不相符”,同时指出,“各国不应把根据《公约》规定的‘不加禁止的目的’用来作为执法的幌子,遮遮掩掩地提高其以气溶胶方式使用中枢神经系统作用剂的进攻性能力”。该决议草案的目的在于重申“以气溶胶方式使用中枢神经系统作用剂的做法与公约‘不加禁止的目的’的执法目的不相符”。
在第96次执理会上,美西方国家极力推动就决议草案进行表决,俄罗斯曾在表决前提议将此问题推迟至下一次执理会进行讨论。遗憾的是,俄罗斯的提议遭到了执理会27个成员国的反对,只有中国、印度、伊朗和巴基斯坦表示支持,另有9个执理会成员国弃权。
俄罗斯提议的被否决,表明了美西方国家在执理会对此类争议问题进行“协商一致”的选项已经不复存在。根据《公约》规定,执理会虽然通过了美西方国家提出的上述草案,但仍需提交下一届缔约国大会进行审议。第26届缔约国大会将于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召开,美西方国家与中俄等国围绕该问题所产生的种种矛盾将不可避免地在下一届缔约国大会上再次交锋。
三、趋势与未来
1. 大国博弈仍将继续,公约组织内部矛盾难以短期内解决
叙利亚化武问题是禁化武组织目前面临的最棘手问题。禁化武组织第4次特别缔约国大会强行表决通过的关于“应对使用化学武器构成的威胁”的决定,赋予禁化武组织对叙利亚境内使用化学武器事件进行定责的权力是导致禁化武组织偏离其技术性机构的方向并造成缔约国间政治分裂的最直接原因。目前,美西方国家认定叙利亚已经构成违约并着手推动就此采取进一步行动。
《公约》第十二条针对可能出现的缔约国违约行为规定,缔约国大会可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遵约,包括制裁,同时规定,在情节特别严重时,缔约国大会还可提请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关注该问题。因此,禁化武组织缔约国大会将是处理叙利亚违约问题的重要场所。
在叙化武问题上,美西方国家下一步的重点是要对叙利亚化武使用肇事者进行追责与法办。根据国际法,禁化武组织并未被授权作为特别法庭对叙化武使用责任人进行审理,同时,禁化武组织本身也无权直接向国际刑事法庭移交案件。《公约》规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案件(如叙化武问题),禁化武组织可以通过联合国安理会进行移交案件。考虑到俄罗斯在安理会拥有的否决权,美西方国家清楚认识到这种移交将会毫无结果,因此,美西方目前采取的利用联合国“国际公正独立机制” 解决问题的真实意图就是借此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处理叙化武问题。
事实上,禁化武组织与联合国“国际公正独立机制”的合作已经在进行。禁化武组织总干事在2020年3月9日的第96次执理会上通报,应“国际公正和独立机制”请求,禁化武组织调查和鉴定组已于2020 年 10 月 2 日和 11 月 20 日向国际公正和独立机制分别移交了两批资料。
美西方国家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将叙化武问题责任判定权授予禁化武组织是导致大国间博弈不断加剧的根源所在。第25届缔约国大会第二部分会议一旦表决通过针对叙利亚违约制裁的决定势必将进一步加剧俄罗斯与美西方国家之间的矛盾。近日,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发表推文表示“叙利亚的反对者们如果获胜了,我们将经历一个非常艰难的时期,这势必对禁化武组织没有好处,同时也对包括该问题在内的其它许多领域的国际合作无益处。”当前俄美两国双边关系跌至自冷战结束以来的最低谷,俄方认为,尽管俄准备在一些问题上做出妥协,但美国得寸进尺,向俄罗斯提出种种条件,这是俄罗斯所难以接受的[xi]。在美俄双边关系得不到实质性改善的情况下,叙利亚问题也不可能得到彻底政治解决,因此,禁化武组织不可避免地仍将继续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场所。
2. “退群”还是“战斗”,“战斗民族”面临抉择与考验
众所周知,2014年,俄罗斯因克里米亚问题与美国及西方国家的关系跌入低谷,至今一蹶不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不难看出,美西方国家目前在禁化武组织所制造的种种难题均剑指俄罗斯。
面对种种压力,俄罗斯与美西方国家展开了激烈的斗争。俄罗斯作为叙利亚的坚定盟友,曾在联合国安理会就叙利亚问题动用过11次否决权捍卫其盟友利益。俄罗斯表示,美西方国家2018年推动的关于“应对使用化学武器构成的威胁”的决定不符合《公约》精神,是完全非法的,判定叙化武使用责任人的权利应专属于联合国安理会。与此同时,俄罗斯还批评禁化武组织技秘处在叙化武调查中采取双重标准,认为技秘处最大的败笔就是对2018年4月杜马镇化武袭击事件的调查,该事件导致了美英法三国违反国际法对叙利亚进行了空袭。俄罗斯指出,技秘处对上述事件的调查结论完全违背了事实真相,并批评其在调查中的“不专业”与“不透明”。
针对2020年7月执理会关于叙利亚决定,俄罗斯认为,该决定“故意包含了(叙利亚)不可能实现的措施”,而且在没有经过通过充分讨论的情况下,就强行采取表决的方式盖上执理会的“橡皮图章”,完全不符合《公约》精神。对于美西方正在推动的制裁叙利亚并剥夺其作为缔约国“权利和特权”的做法,俄罗斯表示,“这完全不可以接受,它将打破人们对公约组织的信任并毁坏了公约实现普遍性的前景。”[xii]
在纳瓦尔尼问题上,俄罗斯认为,这是西方国家所编导的利用禁化武组织作为平台对俄罗斯施加政治影响和制裁的一种手段。俄罗斯政府多次表示当地医院在第一时间对纳瓦尔尼进行身体检查时并未发现其中毒,其身体不适并非”诺维乔克“所致。
2020年10月俄罗斯曾致函技秘处要求派技术援助小组与俄专家一起分析核实从纳尔尔尼身上所采集的生物医学样品的分析结果,但遭到技秘处以法律和程序为由的迟滞。为此,2020年12月俄罗斯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转达了拉夫罗夫外长给禁化武组织总干事的口信并撤回了向技秘处的请求,表示“俄罗斯联邦认定(技秘处)此行似乎已不再具任何现实意义。“
针对美国、欧盟以及加拿大最近就纳瓦尔尼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制裁行动。俄罗斯外长拉夫罗夫表示,“俄方将遵照外交规则对制裁进行反制。” 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也表示,“美国和欧盟近日对俄罗斯实施的一系列新制裁措施是对俄内政事务的干预,是不可接受的。”
然而,不同于联合国安理会,禁化武组织无论是执理会还是缔约国大会,任何一个缔约国均不拥有否决权。美西方国家目前人多势众,对于禁化武组织执理会或缔约国大会通过的一系列“不公正”决定,俄罗斯虽然表示强烈不滿,但却无回天之力。俄罗斯曾表示,“禁化武组织近年来所出现的问题正逐渐变成系统性的危机,这就像一个恶性肿瘤,正在扩散到禁化武组织工作的每一个领域。它不仅破坏了人们追寻一个普遍性的《公约》的美好愿望,而且也破坏了人们把该组织作为一个化学武器不扩散和裁军前哨阵地的努力。这些问题包括,许多讨论议题被高度政治化、违反协商一致的原则与共识、强行要求讨论《公约》法律范畴之外的问题,以及混淆禁化武组织的职责以服务于某些国家的政治利益和地缘政治野心等等。所有这些已经不再是个案,而逐渐变成了禁化武组织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2020年12月,俄罗斯常驻联合国代表瓦西里·涅边贾也表示,禁化武组织已沦为西方的“政治游戏工具”,俄或将考虑“退出禁化武组织”。近日,针对美西方的制裁行动,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表示,“制裁政策效果有限,同时会对双边和国际关系造成伤害”,同时,佩斯科夫否认俄罗斯计划退出欧洲委员会议会大会。
面对美西方的强势,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是“退群”还是继续“战斗”,俄罗斯恐将面临重要考验与抉择。
3. 站在“十字路口”的禁化武组织任重道远
禁化武组织作为重要的军控和裁军国际组织,是推动实现“无化武世界”、促进化工领域国际合作的重要平台,它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稳定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二十四年来,在所有缔约国的共同努力下,禁化武组织取得了不菲的成绩。然而,近年来动荡的国际风云也极大地冲击了《公约》的履行,禁化武组织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未来之路充满荆棘。
真正实现“无化武世界”之路依然曲折。销毁所有化武是《公约》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无化武世界”的关键步骤,也是所有缔约国的共同心声。美国仍未完成其库存化武的销毁任务,俄罗斯认为,这是一个最大的遵约问题。俄罗斯总统新闻秘书佩斯科夫近日再次呼吁美国加快化武销毁进度,表示 “俄多年前已销毁境内全部化学武器,期待美国也遵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xiii]。”
彻底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是我国的重要关切,也是实现《公约》宗旨和目标,实现“无化武世界”的重要一环。受新冠疫情影响,日遗化武销毁进程受到了迟滞,对此,我国新任常驻禁化武组织代表谈践大使在第96次执理会发言中强调,“日本承诺于2022 年内完成销毁哈尔巴岭埋藏日遗化武及各地20 1 6 年底前已向禁化武组织宣布的日遗化武。离这一时限剩下的时间已不多,中方敦促日方切实履行遗弃国责任,克服疫情影响,稳步推进销毁进程,并妥善处理污染土壤等问题。”[xiv]
由于日方始终未能向中方提供日本遗弃化武的详细情况,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持续发展,日遗化武仍在各地不断发现,完全彻底销毁日本遗弃在华化学武器,“还人民一片净土”的任务依然繁重。
除此以外,目前尚游离于《公约》之外的4个国家的化学武器真实状况不得而知,它也将影响到一个真正“无化武世界“目标的实现。
公约组织转型与防止化武再现任重道远。《公约》是一个长期有效的条约,其目标是“完全排除使用化学武器的可能性”。随着美国库存化武销毁任务的完成,禁化武组织的工作重心将由化学裁军转向防止化学武器再现。而化学武器再现的情况相当复杂,任务十分艰巨,它既可以通过一个秘密的国家计划来实现,也可以由恐怖分子或其他犯罪团伙甚至个人来直接实施。如,2017年发生在马来西亚的“金正南”事件,2018年发生在英国索尔兹伯里的“斯克里帕尔”事件,以及2020年发生在俄罗斯的“纳瓦尔尼”事件均反映了化武再现与使用的极大可能性、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同时,化学武器生产技术简单、成本低廉,其生产的方式可谓错综复杂,它既可以通过改变现有化工设施的用途来实现,也可以在专用实验室甚至在家庭环境中以较小规模进行合成。因此,强化对“两用化学品”民用化工设施的监管与核查必将成为公约转型的重要任务。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同时呼吁,未来公约组织转型不应忽视在防护与援助以及国际合作方面的力度。
禁化武组织现有的框架是以化学裁军作为工作重点而构建的,转型需要同时相应调整目前技术秘书处的规模与结构。实现公约组织合理转型,防止化学武器再现将是今后一段时期内缔约国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公约组织重回正轨是当务之急。《公约》第八条明确规定,禁化武组织缔约国大会“关于实质性问题的决定,应尽可能以协商一致方式做出”,这是《公约》精髓,体现了《公约》缔约国无论国家大小一律平等的原则。在《公约》生效的前15年里,无论问题多么复杂,禁化武组织执理会较好地形成了“协商一致文化”,并成功解决了许多公约组织筹备委员会期间遗留的棘手问题[xv]。“协商一致”也正是其它多边国际组织的普遍做法。
然而,近年来禁化武组织工作政治化倾向明显,缔约国间在一些敏感问题上分歧严重,以对抗代替对话,以投票代替协商一致。长此以往,将不利于禁化武组织的健康发展。因此,中方在执理会呼吁“各方回归协商一致的传统,共同努力改进禁化武组织工作氛围,有效维护公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谈践大使进一步表示,“不久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达沃斯议程’对话会上提出,要维护和践行多边主义,坚持以国际法则为基础,不搞唯我独尊;坚持协商合作,不搞冲突对抗。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禁化武组织。”
回顾《公约》生效二十四年来的履约历史,美俄作为两个最大化武拥有国的率先责任不容低估,如1989年,美苏在怀俄明签署的《美苏关于禁止化学武器的双边核查试验和数据交换的谅解备忘录》为促进《公约》最后阶段的谈判与达成起到了关键性的促进作用;2013年,美俄就叙利亚化武问题达成协议,不仅化解了一场危机,而且解除了叙利亚的化学武器武装。 如今,禁化武组织能否重回正轨,真正实现一个“无化武世界”,美俄依旧负有不可推卸的率先责任。禁化武组织何去何从,让我们拭目以待。
(唐程 禁化武组织科学咨询委员会前主席)
[i] OPCW by the Numbers | OPCW https://www.opcw.org/media-centre/opcw-numbers
[ii] 美国:Progress Achieved Towards Complete Destruction of Remaining Chemical Weapons Stockpiles, 2021年3月9-12日,第96次执理会
[iii] 禁化武组织总干事在第96次执理会上的发言。 (https://www.opcw.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1/03/ec96dg19%28e%29.pdf)
[iv] 同1
[v] 工业和信息化部:今天是第五个国际禁化武组织日 (https://www.miit.gov.cn/jgsj/aqs/gzdt/art/2020/art_2f4fc1704b8c4353a6e96809c2b4f366.html)
[vi]禁化武组织报告:《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的履行状况(2019年)https://www.opcw.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0/11/c25crp01%20ec9403%28e%29_0.pdf
[vii] 58国就纳瓦尔尼诺维乔克事件的联合声明 https://www.opcw.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0/12/Joint%20statement%20v1%20%28FINAL%29%20%281%29.pdf
[viii] Andrea Stricker: OPCW Member States Must Counter Russian Obstruction, dated 8 April 2021
[ix] 俄罗斯国家文件:对有关将中枢神经作用剂用于执法目的理解https://www.opcw.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0/03/ec93nat06%28e%29.pdf
[x] 俄罗斯国家文件: 关于禁止为执法的目的而以气溶胶的方式使用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化学品的提案方面的问题和答案 https://www.opcw.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1/03/ec96nat06%28e%29.pdf
[xi] 俄高官称俄美关系陷入冷战以来最低谷,拜登说普京是“杀手”很罕见 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96432049700770508
[xii] 俄罗斯联邦在禁化武组织第25届缔约国大会的发言: https://www.opcw.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0/11/Russia%20CSP25.pdf
[xiii] 俄方:期待美国遵守《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中新网 http://www.chinanews.com/gj/2021/03-04/9424584.shtml
[xiv]中国代表团团长谈践大使出席禁化武组织第96 届执理会一般性辩论发言 (2 0 2 1 年3 月9 日,海牙)https://www.opcw.org/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2021/03/Peoples%20Republic%20of%20China%20Statement%
20by%20H.E%20Tan%20Jian%20Permament%20Representative%20of%20China%20at%20EC96.pdf
[xv] Ralf Trapp: Compliance Management under the Chemical Weapons Convention, UNIDIR,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