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29日,国家禁化武办监控化学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组,在陕西省市两级禁化武办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对陕西省西安近代农药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户含磷硫氟第四类监控化学品重点履约企业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工作组按照接待国际核查的基本程序,首先听取了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之后按照视察路线对原料库、生产设施、分析检测中心、成品库、三废处理、研发中心、机修车间等进行了现场视察,随后审查了企业的基本资料和2014、2015年的生产记录、分析原始记录、原料和成品的出入库记录以及各类台账等。
经检查,工作组认为这3户企业能够认真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和《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和义务,没有违反公约规定的行为。生产设施现场管理比较规范,各项原始记录和台账基本齐全,达到了接待国际视察的基本要求。西安近代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和西安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公司已取得国家禁化武办颁发的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书,陕西汉江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正在进行申请准备,近期将接受生产特别许可考核。
工作组同时也指出了企业履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履约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履约工作的领导;二是要进一步完善接待国际视察预案,落实好每一个环节,特别是要规范完善《企业视察前情况介绍》,制作成达到符合接待国际视察标准的中英文PPT演示文稿;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设施现场的规范管理,按照接待视察的基本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和台账。
通过本次检查,3户接受检查的企业领导和履约人员切身感受到,这次检查的过程也是政府加强服务的过程,监督检查工作不仅对企业提高禁化武履约工作能力非常重要,而且对促进企业提高综合管理能力也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将按照国家禁化武办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尽快完善各项履约工作。
陕西省禁化武办负责人在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后强调,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年内将继续对全省重点监控化学品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积极开创陕西履约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