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刘利华赴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对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及相关立法工作进行调研。
刘利华到扬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责任公司、特胺菱天(南京)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塞拉尼斯(南京)化工有限公司等监控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在园区管委会与江苏省和南京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主管部门及江苏、上海部分监控化学品进出口贸易企业和生产企业进行了座谈。省市两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对现行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制度和国家履约主管部门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工作提出了建议。
刘利华在调研中指出,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关系世界和平和国家安全。加强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防止监控化学品扩散,不仅是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国际义务,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内在需要。他要求履约主管部门以习近平总书记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认真领会坚持五大要素和处理好五对关系的要求,既要严格实施监控化学品进出口审批,又要不断适应我国化学工业发展需要,加强对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政策法规的研究,不断改进审批工作,提升服务企业的水平,为我国化学工业安全发展、造福人民发挥更大的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司长李巍、财务司司长王新哲、安全生产司(国家禁化武办)副司长张卫和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