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海关总署办公厅关于优化 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为提升监控化学品进出口管理效能,现决定自2024年2月1日起优化部分低浓度三乙醇胺混合物进出口的监管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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