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化武组织(OPCW)派出2名视察员,依照《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六条及“核查附件”第七部分的规定,于2013年5月27-31日,对山东东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附表2化学品(全氟异丁烯)生产、消耗设施进行现场核查,有关核查情况如下:
一、启动应对机制,协调各方积极做好应对核查准备工作
山东省禁化武办接到通知后,立即启动接待程序,通知省公安、安全、外事等部门及淄博市政府按规定和程序做好相关工作。省经信委王兆春副巡视员全面指导,省禁化武办王万杰处长全面协调,迅速开展工作。
淄博市禁化武办接到通知后,迅速向市履约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制定接待方案。为视察员及国内陪同人员安排住宿,联系医院和随同核查活动的医务人员,指派卫生检验检疫人员对宾馆餐饮进行现场监控,协调道路、宾馆、企业现场等核查所涉及的场所安全,排除可能出现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企业为视察活动准备了会议室,为视察组准备了单独的工作间,以及到生产现场的安全设备,对视察组放置现场的设备提供安全看护。
二、组织专家现场指导,做好《视察前情况介绍》编译
接到视察通知后,省、市禁化武办组织专家对企业的准备工作进行指导。在专家的精心指导下,企业完成《视察前情况介绍》编译,认真准备了现场核查所需要的企业现场情况、有关化学品的产销存,所用原料的收付存,提供了企业的所在位置、安全和环保、医疗救助等情况。采取措施对企业涉秘的工艺、设备、配方等进行保护。为了保证核查的顺利进行,在专家指导下,企业人员细心核对每一组数据,缜密考虑每一个可能涉及到的环节和视察员可能提出的问题,指导现场人员把握分寸,准确回答和应对,商讨如何合理并巧妙地保护企业机密,满足视察员对现场核查的需要。
三、召开应对核查准备会议,完善应对措施
视察员被安排入住宾馆后,王万杰处长主持召开了核查前准备工作会议。准备会的主要内容是由国家代表对准备工作再次审核把关,特别是对企业在核查资料和现场准备上进一步审核。省禁化武办、市政府组织部门及市禁化武办分别就接受核查的准备情况做了汇报,企业设施代表就企业接受核查的准备情况做了汇报。国家代表对准备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针对各市和企业提出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案,准备工作就绪。
四、核查过程井然有序,企业顺利通过核查
5月27日,现场核查正式开始。现场核查的主要内容是:1、现场与生产工艺核查。核实企业位置、生产设施情况、仓储、三废处理、安全生产与事故处理、工业卫生与中毒及伤病处理、车间环境质量、现场工作人员的保护措施等。2、数据核查。核对企业原料的收付存、产品的产销存以及生产岗位原始操作记录,判断企业宣布资料与实际的一致性。
本次核查的第2类监控化学品全氟异丁烯,由于该化学品是在生产过程中的副产物,有剧毒,目前没有开发出其工业用途,在进行化学处理后焚烧。本次核查要对该化学品产生的量和焚烧的量进行核对,要求数量精确,需要企业提供准确的原始记录。由于该化学品的产出、处理、焚烧都是在线状态,需要从某个计量点换算相关数据。所用到的基础数据多,计算方法繁琐,工作量大。
在专家的精心指导下,企业提供了准确的原始数据和生产记录,通过实际的物料平衡运算,得到了准确的数据。
现场核查结论是:设施现场没有附表1化学品(公约所定义的化学武器毒剂),特别是没有生产附表1化学品;企业所生产的化学品没有被转用;企业宣布数据与现场核实的数据一致。
视察组、国家代表,省市政府官员、企业人员共同见证了签字仪式,现场视察圆满结束。
五、存在问题及对今后核查接待工作的思考
本次核查与以往接待工作不同的是:1、省公安厅没有派出警车,没有开通高速公路免费快速放行,没有派出人员随同核查活动,委托淄博市公安局协助工作。淄博市公安局也没有警车引导。现场核查的第一天,由宾馆去现场的路上用了50分钟,为此视察员提出质疑。2、为接待视察员准备的宾馆条件不够,一位视察员提出宾馆应该有的基本物品不具备,另一视察员提出房间有难闻的味道,换了房间仍然有这个问题。3、按照国际惯例,现场活动用两部中巴,视察员与国内陪同人员分开乘车,视察员的租车费用由国际禁化武组织承担。本次核查只准备了一部车,有不规范之处。
在接待国际核查活动中,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有些特殊要求必须满足:1、视察员享受《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所享有的特权和豁免。2、视察员从抵达入境点开始计时,被视察缔约国必须在12小时之内,将视察员运送到被核查现场。3、视察员在各类现场的工作时间都有明确规定,被视察缔约国有义务协助其实现。因此,如何在不违背中央有关规定的基础上,遵照外事无小事的原则,特别是此类对国家形象和政治安全会产生较大影响的活动中区别对待。尽可能轻车从简,但是要有基本的安全保证,满足对时限的要求,避免出现违约之嫌,并树立良好的国际履约形象。